本报讯(卢子能 谢少文 蔡秋绒)原本在龙文区经营木材加工厂的龙岩人王某,因经营不善致使工厂倒闭。为了东山再起,他以跟林某、黄某、冯某共同经营木材生意为幌子,骗取他们的货款21万元。9月9日,龙文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王某。
去年10月12日,王某与林某、黄某、冯某3人达成口头购销木材协议,林某、黄某、冯某3人支付现金5万元作为定金给王某。11月8日,林某、冯某因怕遭骗,遂到王某所称的木材砍伐地点龙岩市白沙镇欲实地查看木材砍伐情况,被王某以路途远、不好走和不信任他等为理由,予以推托。11月9日上午,王某到林、冯二人所住宾馆,谎称山上的木材已经砍伐好,且联系好车子装载,11月11日下午便可运至漳州,从而骗取林、冯二人货款10万元。11月11日上午9时许,王某再次谎称已在山上装好4车木材,12时之前完全可以装好12车木材,要求林、冯再将10万元货款汇给他。因现金不足,林、冯二人先给6万元。当天下午,林、冯二人多次催问王某有关木材运输情况,王某谎称12车木材全部被龙岩市林业局查扣,其正忙于处理,木材运至漳州的时间要推迟。11月12日,林、冯二人便无法联系到王某。
2009年8月5日,王某被警方抓获。没想到他在司法人员面前又耍起诈骗伎俩,不仅不承认其诈骗他人21万元的犯罪事实,还反称林、冯二人汇给他的16万元是还他的欠款,至今还欠他好几万元的利息。他以为口头协议死无对证,但司法人员通过缜密取证,以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等完整的证据链,最后锁定王某合同诈骗的全部犯罪事实。
检察官提醒:经营者要慎重选择经营对象,违反经营常规的合同要仔细甄别真假,且经济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